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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政部关于同意香港汇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

作者:admin 来源: 日期:2013-1-31 14:40:52 人气: 标签:财政部关于同意香港汇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
 

原标题:财政部关于同意香港汇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

财会函〔2013〕4号

汇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(PWPlus CPA LIMITED):

你所报送的关于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申请函及附件收悉。

根据财政部《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暂行规定》(财会〔2011〕4号),兹批准你所接受境外委托方委托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,并颁发(财会)字外所临证第399号《境外会计师事务所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》1份,有效期为2013年1月22日至2018年1月21日。你所应当按照《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暂行规定》及时进行业务报备。

附件:(财会)字外所临证第399号《境外会计师事务所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》(只发主送单位)

财政部

2013年1月2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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